制定制度易,执行制度难。许多企业组织中,制度不可谓不全,制定不可谓不细,但常常成了写在纸上、挂在墙上的点缀品。制度只有得到了执行,制度才真正成为制度。
制度难以得到有效执行,有以下五个方面的主要原因:
原因一:领导不执行
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的大部分原因,首先出在领导者身上。一些领导者只是把制度当作“手电筒”而从来就不是一面“镜子”,它专门用来照别人的。如果领导者把自己凌驾于组织和制度之上,再好的制度都形同虚设。领导者自己当作制度执行的“例外”,那么,谁都会把自己当作“例外”,即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无法真正做到。
如果领导者自己不能以身作则,那么,一个组织不如没有制度!
原因二:制度本身有“病”
病症如下:
1.不合法:与现行的法律相抵触;
2.不合理:不公正、不公平
3.不合情:固有文化与新制度差异很大,如宽松的习惯和过于严格的新制度,引起大范围抵触
4.不流畅:太复杂,执行的难度太大
5.不明确:模棱两可,语义混乱,漏洞太多
制度不合理引起的抵触,进而产生的过于频繁的修改——执行——修改,使企业的制度逐渐失去权威性,员工的无所适从产生的困惑,会导致企业文化形成应付和无所谓的态度,一个好的制度应该在制定者离开组织后3到5年,还能健康地运行,后期的改变也只是在原有基础上少量地调整,这需要对企业业务流程现状的深刻理解和对企业发展的前瞻性把握。
此外,领导者应该认识到,企业固有的价值观,对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,也起着范围界定的作用,新制度太过超越原有文化,会产生灾难性的后果——员工离职、企业权利斗争、消极怠工等,延伸到客户,空降兵将被逼宫、老板威信会降低等一系列连锁反应。
原因三:制度未得到宣贯、未对执行者进行必要的培训
未宣贯、不进行适当培训的制度一推出来就执行,特别容易在执行中出现理解上的分歧,出现各种的反复,到被执行者说不知道,收回执行或减轻执行,都会对以后工作投下阴影,对制度的权威性、严肃性,都造成严重损害。
原因四:缺少监督执行人
没人愿意做“恶人”,执行时一再迁就,制度逐渐弱化。
监督执行人缺位,是很多企业制度执行不到位的主要原因,制度监督执行人的挑选和任用支持,是企业制度能否贯彻的关键。领导者应该这样选择监督执行人:他们必须有很强的原则性,人品正直,无亲属在企业,熟悉企业所有业务环节。此外,执行人必须被公开授予权力,并公开制约其行为的措施。
关键词:四维领导力,领导力,胜任力,胜任素质,胜任素质模型,人力资源,管理咨询
本文内容节选于《四维领导力——锻造中国管理者的卓越领导力》
作者:严正(领导力、人力资源管理专家)